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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昌男子利用微博办假公司 骗粉丝钱财被抓

  时间:2013-04-28 18:30:54  来源:三峡商报
  做潮人,写微博。作为这个时代的年轻人,如果你还没有织过“微博”,你就“OUT”了。微博,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社交工具,能迅速打破人际边界,使两个陌生人相识,甚至相恋。这是个无“微”不至的年代,然而,它也正成为不法分子进军的“新领地”:利用微信、微博诈骗、抢劫、强奸等案件时有发生。

  宜昌男子林浩曾是微博界的一位红人,只要提到他的名字,玩微博的网友们都会有印象,他的微博名字下,显示的身份是宜昌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法人,加V(意为通过实名认证)。因此,拥有3000多名粉丝。然而,今年春节之后,这个加V的账号却神秘地消失了。一时间,微博上议论纷纷,他去了哪里?昨日,林浩因涉嫌合同诈骗罪,被西陵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。一切真相大白,而该案也成为我市利用微博犯罪第一案。

  微博多粉,男子网上找准商机

  林浩,宜昌城区人,37岁。2011年,林浩已经在微博上小有名气。在他的微博名字下,赫然显示着,“宜昌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法人”,加V认证。因为有了这层官方认证的身份,林浩很快拥有了许多粉丝,本地、外地的都有。林浩与粉丝们交流、互动活跃,渐渐成为宜昌微博界的一个名人。除了参与网上的话题讨论、互动,林浩也经常参加网下的一些活动,甚至公益活动。一度,林浩是一个受媒体和网友们欢迎的人,林浩的粉丝量也一路看涨,攀升到3000多。网络名人、创新工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开复说:“如果你有100个粉丝,就相当于办了一份时尚小报;如果有1000个粉丝,相当于一份海报;如果有1万个粉丝,相当于办了一本杂志。”巨大的粉丝量让林浩颇受关注,而林浩也从中发现了“商机”。

  虚拟公司,利用网友信任敛财

  记者从西陵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上了解到林浩一案的始末。

  2011年10月,林浩通过微博结识了小青,自称叫林子;2012年11月18日,小青与林浩签订建设网站投资分红协议,同时交纳5000元现金给林浩,约定每月15日内返还本金1800元及月度利润10%的红利,林浩按照协议上的内容,返还给小青次月的分红。

  2012年6月,林浩通过微博结识了小宇,谎称系宜昌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,并伪造该公司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证,自行在电脑上制作公司印章。同年10月6日,小宇与林浩签订投资分红协议,同时小宇取款3万元交付林浩,约定每月15日内返还本金1200及月度利润11%的红利,林浩按照协议上的内容返还给小宇两个月的分红共计3169元。

  看到投资有“回报”,2012年12月15日,小宇又与林浩签订了投资分红追加协议,小宇又投资1万元现金给林浩。

  骗局败露,“公司法人”伺机逃匿

  与小青、小宇的遭遇相似,小枚也是林浩的微博粉丝。2012年6月,两人通过新浪微博结识,看到加V的身份认证信息,和林浩提供的宜昌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证、公司印章,小枚对此深信不疑。

  2012年10月30日,小枚与林浩签订投资分红协议,同时交纳1万元现金给林浩,约定每月15日内返还本金600元及月度利润5%的红利,林浩按照协议上的内容返还给小枚两个月的分红共计1200元。

  为了让公司看起来更真实,林浩注册了宜昌某旅游公司的微博,通过微博发布公司“活动”。然而,小青等人渐渐发觉,虽与林子签了合同,看了公司的相关资料,却并没有见到林子的公司所“投资的项目”。察觉有异,小青等人决定找林子问个明白。

  今年1月16日,林浩按照约定,准备与小青、小宇、小枚等人在城区见面时,得知事情败露,放弃见面逃匿。

  主动投案,昔日“微博红人”变罪人

  迟迟联系不到林子,小青等人纷纷报警。而这时候,微博上关于“林浩是骗子”的议论沸沸扬扬,网友们纷纷吐槽让林浩给大家一个“说法”和“真相”。迫于巨大的压力,2月5日,林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,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。

  西陵公安分局查明,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,林浩以虚假身份或虚假投资项目,与被害人小青、小宇、小枚签订虚假合同,骗取三名被害人现金共计55000元。林浩将他们投资的现金用于购买三星手机、平板电脑、支付红利及个人消费。后林浩将小枚投资的1万元现金用于支付小青的红利及个人消费。

  案发后,林浩退赔小枚损失共计8800元,退赔小宇的损失共计37831元。检方认为,被告人林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虚构的单位签订合同,与他人签订投资分红协议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向法院提起公诉。目前,林浩被取保候审,等待他的,将是法律的公正裁决。

  博友震惊,强烈反响再论网络安全

  出事以后,林浩删除了此前曾发出的6000多条微博。他的加V认证微博,也已经换了名字,没有了V的身份,介绍上只写着“从头再来”。

  虽然,林浩的诈骗金额只有数万元,刚刚够得上“数额巨大”的标准,但该案在宜昌博友中引起的震动,却相当强烈。

  @直播宜昌微博:此人一定得绳之以法

  @无实物小姐:他微博认证咋过的,被认证的骗子

  @蔓蔓童鞋患有强迫症:我才看到这个微博,还是听我妈说的,是利用微博人气高然后诈骗的吗?

  @残暴的大叔:他到底是怎么回事,大家都说他是个骗子,求真相

  @齐飞的番茄园:此人多次行骗,骗我们听众的手机和财物。这次看他与大家相处甚好,并多行善举,原以为他痛改前非、重新做人……但就此看来,江山易改本性难移……网络有风险,交友需谨慎!

  @深海欣:网络有风险,你一颗真诚的心也许面对的是一个肮脏的灵魂,所以谨慎交友。

  记者手记:

  微博的世界,也是一个小社会,“一些年轻人玩得新鲜、入迷,却忽视了隐藏的陷阱。”无“微”不至的年代,当心别有用心之人,“晒微博”的同时,请各位微博控们记得要“留一手”,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,不要把自己的行动发在微博上,以免被不法分子钻空子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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